加工承揽合同一案调解结案,为当事人减少十余万元损失
来源:王燕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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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A公司与青岛B公司之间有色纱加工业务,后因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,威海A公司终止了与青岛B公司的合作。后来青岛B公司持发货单、对账单、快递单等诉至青岛某法院,要求威海A公司支付加工费和违约金等约16万元。威海A公司委托我们代理,经过律师的代理工作,该案以威海A公司支付青岛B公司2.5万元的调解结果结案,当事人对律师的代理表示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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